加拿大新移民法加拿大新移民法巳在 6 月 28 日生效实施
新法比旧法在家庭团聚类移民的申请、技术移民的评分标准、永久居民在加拿大居住时间的规定等方面都有改变。子女团聚年龄提高至22岁新法对家庭团聚移民申请有多项要求比旧法放宽。所谓家庭团聚移民的定义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同性伴侣、未成年子女、在海外领养的子女、父母或祖父母、巳无亲人依靠的 18 岁以下未婚兄弟姐妹、侄子、侄女、孙子等。新法将跟随父母移民的子女年龄上限由 19 岁改为 22 岁;申请家庭团聚移民的配偶、子女的移民申请不会因为申请人的健康医疗原因而被拒绝;作为家庭团聚移民对子女的经济担保时间要求降低,担保年龄在 22 岁以下的子女,经济担保期为十年或者至子女满 25 岁时为止;担保年龄在 22 岁以上的子女,经济担保期为三年。新法还把家庭团聚移民申请中,经济担保计算申请人收入时需将债务计入的这一要求取消。家庭团聚移民一向是移民部优先处理的移民项目,加拿大 48% 的移民是家庭团聚类移民。为了加速处理配偶移民的速度,移民部已经推出一套新的程序,在加拿大境内,移民部会将资助申请表与移申请表同时寄给资助人,由资助人自行在加拿大申请依亲者所在国,取得所需要的资料,然後一起将份申请寄到安大略省密西沙加市的案件处理中心。若申请人的配偶在国外,则移民申请部分将直接转到其配偶所在国的移民办公室,由当地的移民官案审核申请人的资格,若有需要,会进行体检、保安、有无犯罪纪录的检查等。但对配偶以外的亲属申请移民,仍依原来程序,即在申请资助资格通过後,移民部会寄表格给资助人,再由资助人自行交给申请移民的亲属,再向当地的移民办事处递送表格。技术移民评分强调学历与双语 新移民法对技术移民评分标准和合格分数比旧法有所修改。合格分数由以往的70 分改为 75分。(见表)根据新的计分方法,大学毕业得分 20 分,双学位可得 22 分,硕士或博士可得 25 分。值得指出的是,双学位中可包括某些技术职能的证书,这对有一技专长的人有利。在技术移民语言能力要求方面,新法将申请人英语和法语水平的最高评分定为 24 分,其中英语的最高分为 16 分,法语最高分为八分因此懂双语 (英语与法语者 )人士较单语言人士可获得更多分。新法在原有的加拿大官方语言流利水平衡量标准之中,现加入新的「基本流利」 (Basic proficiency) 水平,原有的语言流利水平只有三项,即高水平、中等水平和完全不懂英语或法语。在新法下,移民官员将不再进行语言水平测试,而是要求申请者提供证明语言水平的材料。在技术移民工作经验评分方面,总分定 21 分。一年工作经验得 15分,两年工作经验得 17 分,三年工作经验得 19 分,四年或以上的工作经验得 21 分。新法在技术移民年龄评分方面,对年龄的要求放宽,规定 21 岁至49 岁的申请人都可获得最高分十分。超过 49 岁或不足 21 岁的申请者每差一岁减两分。移民法希望以此让更多年龄稍大的技术移民通过移民申请。另外,新法也欢迎对加拿大有适应能力或在加拿大有工作安排的人申请技术移民,两项分别可得最高分十分。(见表)五年内只需两年居住期新法规定永久居民必须在五年内在加拿大居住满两年才能保住永久居民的资格,这比旧法要求永久居民一年内必须在加国住半年,明显宽松。新法取消原来的回加纸。移民官方不再有权力衡量永久居民是否有放弃在加拿大居住的企图,来判定是否让其拥有永久居民资格,而是完全根据五年内必须住满两年的明文规定来判断。新法之下,在海外的移民官有权对永久居民案件作出处理。追溯期至明年三月底移民部规定,新移民法的追溯期为:凡是在 2001 年 12 月 31 日前提出技术移民申请,但在 2003 年 3 月 31 日前仍未获移民部官员评估的申请人,将按旧法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分,即合格分数标准为70 分;凡是在 2001 年 12 月 31 日前提出技术移民申请者,如其申请已经在 2003 年 3 月 31 日前获得移民部官员评估,但技术移民申请还未获得最後批准者,则将按较低於新法的评分标准评分. 太久远了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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