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把存折整理了一下,一个存折一共三十万,是06年3月存的,不够六个月,但是其中一笔23万的是从两个存折里取出来汇总到一起的,那两个存折上的钱都是05年存的活期,中间有很多存入和取出的纪录。而且取钱的日期跟存入新存折的日期是一样的。这个历史纪录可以么?
还有一笔6万的和1万的,是直接拿钱存进去的。就是为了凑够30万
还有一个1万美元的定期,这个是02年存的。
我爸爸是在一个事业单位做管理工作,年薪大概6万,妈妈是公司职员,年薪三万。这样的工资证明和存款数额算合理么?
请楼主给点意见:)之前看了很多关于钱的问题的文章,心里很没底啊。对于办这个完全没有头绪。麻烦专家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7-10 0:08:56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