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我的材料在9.26号递上去了!!可是现在却出现了一点小问题让我心神不宁,,
问题是:我妈妈原来是在一家国企工作的,可是后来因为效益不好所以 又去了一家私企工作,
工作证明也是现在的私企开的,,,现在那家国企已经破产了,可是我递交上去的户口 关于妈妈的 服务场所 还写着 那
家国企的名字,因为那已经能是98年的户口本了
递交材料的时候却没有发现这个问题,,,,请问这会让 大使馆误会为作假吗??
还有就是那家私企还曾经改过名字,,据说还不仅如此,,以前的材料现在已经不复存在了,因为完全改变了企业的性
质,,具体说来就是以前是2级法人(一个工厂的分厂)而现在是单独的 一个自己作为法人的私企!中介再开工作证明的
时候简单的说改了厂名!!
请问这些都回不会成为绊脚石呢???我在中介办的时候,,,主办老师 说没有什么问题,,,
可是我现在却越来越担心了,,虽然说担心已经没有用了,,,,可还是想请您给我一个比较客观的解释,让我心里有一
个底吧!!!
还有什么补救吗?
担心死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