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签证有效期
1. 将要在荷兰停留90天以上的中国学生,必须在临行前申请“临时居留许可”(荷兰文缩写为:MVV),学生们通常通过“快捷MVV签证程序”来取得这个许可。然后由接受学生的院校会,代替学生向荷兰的移民机构(IND)申请MVV签证。只有当申请人的条件满足荷兰移民机构(IND)的所有要求时,这个MVV申请才会被批准。申请MVV签证其中的一条要求就是,中国学生必须证明自己具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支付其在荷兰学习和生活的一切费用。在MVV签证的申请过程中,接受学生的院校必须明示其学生将如何保证支付一切在荷兰的费用。书面的资金证明是MVV申请的必要文件之一。
2. 赴荷兰的留学签证只有几个月的有效期,来荷兰后须在几天内前往所在地主管政府登记、注册,而后等待通知去警察部门办理(学生)居留卡。
3.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在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护照和出境登记卡后,可前往荷兰驻中国使、 领馆办理入境签证。需向荷兰驻中国使、领馆提供下列材料及有关证件:申请表、护照及出境登记卡、公证(出生、无犯罪,结婚公证)、学历证书及在校成绩单、学校录取通知书或相应证明、经济担保书(或银行存款证明或外国有关机构提供的经济资助证明函件、照片以及体格健康检查表等,事先可向使、领馆索取相关说明及申请表。
4. 接到申请后,使、领馆官员将与申请人面谈。而后,签证的办理时间需要三至八个月,如果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获得签证的。目前荷兰方面正着手改革相应制度、加快处理速度,以达到三个月内完成相应工作的水平。
5. 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 填写完整的二张申请表,由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字,并贴上二张近期照片(规格4×4.5cm);
- 有效护照及其复印件;
- 担保人护照或居留证的复印件,经认证的担保书原件;
- 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证明与担保人的亲属关系,除此公证书外,不需要其它任何公证书;
- 直接亲属关系和非直接亲属关系都必须提供提交当地公证处以证明亲属关系的原始材料,如是其它关系,还须出示证明关系的原件材料;
- 有工作者,须持工作证及单位准假证明(证明须注明单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和联系人姓名及职位);
- 学生须持学生证及学校准假证明(证明须注明学校详细地址,电话号码及联系人姓名及职位),18岁以下者须由父母陪同前来,并准备好同意孩子出国申明;
- 申请人及申请人家庭的户口本;
- 详细的中文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等。
夫妻两人申请,其申请材料可由夫妻双方的一方提交;如申请者年龄太大,其申请材料可由亲生子女提交;夫妻中一人申请,另一人也有可能被要求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