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郝律师,您好!</p><p>我的情况和上面这位差不多,我2006年年底拿到的495签证,去南澳。我和我老婆今年1月初由亲戚介绍认识,4月登记结婚,为了结婚,我还修改了机票,推迟了登陆。我准备过几天就登陆了。由于工作等诸多原因,她的情况暂时只适合在国内,我们也没有为她申请签证,我们仅仅考虑在我过去居住和生活安顿下来以后,为她申请一下3个月的那种676探亲签证,临时探探亲,还有我会回中国探亲几次,来保证必要的婚姻生活。等我在南澳居住和工作满足了转PR的条件的时候:</p><p>1、她以我的配偶的名义(她本人中专学历,也不具备TRA等技术工作资格和经验,她虽能够日常口语,但是无法考IELTS,也不打算让她考IELTS,所以仅仅考虑以我的配偶的名义),同我一起申请那个PR签证,可行吗?注:我目前仅仅考虑“居住两年,全职工作一年”这条思路的方案转PR。</p><p>2、另外,假如我走之前,她能够怀孕,在来年将孩子在中国生出来,她和孩子是否都能在我转PR的时候,一同作为配偶和家属同我申请那个转PR的签证呢?</p><p>我们的事情绝无投机取巧的含义,她也根本不是要刻意移民的那种,只是我只能将移民的道路走到底,她得支持我。请求您帮助,给予意见和建议,谢谢!</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8 21:47:1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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