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lclyz在2006-4-2 23:16:00的发言:
我去年的三月份和姨夫去香港办事,在香港HSBC开账户存了一万美金,今年一月份在香港又存了三万美金并将其存为定期,是我姨夫给我的,理由是我帮他从事咨询翻译和买房的酬劳,当然这些钱是在我的账户下归我使用,姨夫是法国人,现和小姨在英国定居,有自己的公司。他们可以证明这些钱来源,属于我并归我使用用于留学,另外我母亲在中国银行有近十五万的定期,但存的时间不长,是父亲和母亲的一些收入。我该怎样解释比较容易获得签证?多谢!!
我给你点建议吧,因为我最近刚有个客户和你情况基本一样,刚获得签证,所以可以参考下我的建议:
1,你姨夫要以他的名义写个声明,并证明这个钱是供你念书所用;
2,你姨夫的收入税单
3,你和你姨夫的关系公证
当然,我们最希望看到你念书的钱是你父母为你提供,如果父母实在没有证据,姨夫也是可以的。但在相关说明材料上的表述要十分严谨清晰,以避免VO认为你的资金来路不明。